(新山22日讯)居銮县伊斯兰事务局(Kadi)一名女行政助理涉嫌伪造文件,每月向柔州宗教局申报800令吉宗教课程费用,前后索取1万6800令吉,今日遭柔州反贪会提控,面对21项控状,女被告为49岁的努拉扎,今日上午被带往柔佛反贪会法庭面控,她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候审,案展至3月8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在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共21个月期间,每月以举办宗教课程为由,伪造申报单,每月向柔州宗教局申报800令吉,抵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与相同法令第24(2)条文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罚款涉及金额的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以被告每月一次伪造申报为一项控状,被告共申报21个月,面对21项控状。
被告在法庭上神情自若,聆听完所有控状后,向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卡玛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诺玛西拉要求法官,允许被告以3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每月到柔州反贪会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西蒂诺巴雅指出,被告从今日起遭停职,仅获半薪,育有一名小孩还在升学,其丈夫只是一名普通警员,一时间无法凑足上述保释金。
她说,被告在伊斯兰事务局已经服务21年,不曾有纪律问题,因此请求将保释金减至一万令吉,并答应主控官提出的保释条件。
法官同意将保释金为一万令吉,并谕令被告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每月到柔佛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审讯结束为止,案件展延至3月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