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笃25日讯)上周三因为拒绝让医院为已故父亲进行新冠肺炎检测,而与院方“争尸”的三兄弟,今早被推事庭判处每人罚款1000令吉。
三兄弟在父亲去世后,拒绝让医院父亲遗体停放在医院太平间接受新冠肺炎检测,并且擅自把遗体载运回家准备办丧下葬,结果今早被控上推事庭,并遭推事莱安沙基兰判处每人罚款1000令吉。
三兄弟的父亲(58岁),于上周三晚间抵达拿笃政府中央医院时,已陷入昏迷状态。院方于是马上安排他到急诊部前面的冠炎密切观察者(PUI)隔离区帐篷抢救,但经过心肺复苏术(CPR)长达半小时后,仍返魂乏术。
之后,医务官员便向逝者家属讲解处理遗体防疫标准作业程序的事宜,包括会暂时让逝者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便接受法医部的冠炎检测,但该3名被告拒绝了院方的要求,并擅自把放在轮式担架上的先父遗体推出隔离区,然后载回家准备办丧下葬。
警方于在接受院方的举报后,便于当晚11时30分到被告位于甘榜班芝的住家,逮捕了被告3人和他们31岁的姐姐,但后来因证据不足,女子被释放免于被提控。警方向推事申请扣查他们3人获准,并于今早提控他们上推事庭受审。
而兄弟三人因为违反1988年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法令第22(a)条文,因此今早遭援引同一条法令第24(a)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下,被判如述的刑罚。
据了解,三兄弟其中一人(27岁)为本地一家肥料厂工人,已婚,目前与妻子育有一个才6个月大的婴孩。另一人(27岁)则为本地某餐厅的音响调节员,收入也不高。还有一名26岁胞弟刚从西马回来,由于受冠炎疫情的影响,至今5个月了还找不到工作。因此,他们都属于低收入水平人士,并同住在一个屋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