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21日讯)“5岁残疾巫裔女童遭姨婆虐待致死案”,涉案女嫌今早被援引谋杀罪行控上士拉央法庭,至于女童生父,亦在疏忽照顾儿童罪名下被提控。
根据控状,现年55岁被告伊祖玛安被控在去年12月28日凌晨12时01分,以及12月30日晚上8时10分,在鹅唛甘榜金金河的住家,谋杀5岁女童,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法是死刑。
通译员在读出控状后,被告点头表示明白,惟法庭没有记录她是否认罪,也拒绝其保释申请。
另一方面,女童34岁父亲罗扎伊斯甘达(罗里司机),则被控于同样时间和地点,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的副检察司是努鲁及诺莎莎,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苏来雅迪。
由于死者的剖验报告尚未出炉,因此法官玛兹雅批准男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金、在一名担保人的情况下,以及每个月到警局报到为条件,批准其保释申请,并择定案件于2月18日过堂。
这起命案于去年12月30日被揭发,一名患有先天性脑积水的5岁女童,遭同住的姨婆长期施虐,以蚊香烫伤、藤鞭鞭打和用脚踩踏,最终肠管破裂惨死。
警方事后逮捕6名年龄介于24至55岁的男女助查命案,并在调查结束后将死者姨婆及父亲提控上庭,其馀人士则获得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