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资深律师拿督哈尼夫因在一宗产业诉讼案中对法庭不敬,今日在联邦法院被判藐视法庭,并被判罚款3万令吉。
哈尼夫是在2012年涉及一宗产业交易的民事诉讼,当时高庭勒令其3名当事人应退还位于霹雳的两块土地,以及清除该土地上的所有障碍,惟他们认为此判决存有偏见而不愿执行。
因此,哈尼夫和信贷公司Golden Star的3名合伙人都因藐视法庭而被罚款,即哈尼夫被罚款3万令吉,而另3人被罚款5万令吉。
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都拉曼为首的法院三司,允许哈尼夫和3人在周五(8日)缴付罚款,否则将以监禁1个月代替。
阿都拉曼在宣读判词时强调,法庭绝对不会姑息任何藐视法庭的人士。
他说,3名来自合法信贷公司的答辩人,陈杜标、陈杜坚和陈杜雷(译音)在被指控藐视法庭后还是毫无悔意,反而坚持按照其前代表律师哈尼夫的建议行事。
因此,法庭才决定重罚3人,即罚款5万令吉。
而哈尼夫在无条件下向法庭道歉表示悔意,然而,法庭认为哈尼夫是在被判有罪后才决定道歉,因此还是判罚3万令吉。
高庭是在2012年审理一对父子林碧和和林文发(译音)针对霹雳怡保房地产交易的诉讼,判决案中的买卖协议和房地产租赁协议和转让是无效的。
但,上诉庭推翻了高庭判决,即判决Golden Star3人胜诉、买卖协议有效。
在2017年6月20日,联邦法院判决林碧和和林文发上诉成功、维持高庭判决,并勒令3名被告在60天内归还土地。
3名答辩人随后通过代表律师申请司法审核不果,在寻求哈尼夫的协助下二次申请司法审核,均在2019年5月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