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31日讯)华裔一家六口遭撞后逃酿1死5伤案,被告以本身是爱滋病带源者为理由向推事求情,盼减低保释金。
25岁嫌犯郑文华(译音)称,自己是爱滋病带源者,今年3月政府实施行动管制令后就失去工作,且待业期间肺部受到细菌感染,曾被送往国大医院接受治疗,目前还需按时服药控制病情。
郑文华今日没有委派代表律师,他向推事求情时表示,自己每个月要定时给家用和支付高达1000令吉的药品费用,因此希望法庭能减低其保释金。
“我在这段时间相当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希望推事能批准这项请求。”
较早时,郑文华最初在聆听控状时一度认罪,惟当翻译员再次以华语念出控状和刑罚,他又突然改口,否认所犯下的罪行。
相信被告开始是以为,罪成只是坐牢最少两年,所以直接认罪;但得知该法令修订后,要坐牢至少5年,改口不认罪。
此案副检察司是凯鲁迪南。
推事莫哈末诺斯菲劳斯最终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金、1名担保人,以及每个星期到警局报到保外候审,案件将在2021年2月19日过堂。
郑文华被控于12月23日晚上10时45分,驾驶一辆日产轿车途径蕉赖加影大道第11.8公里时,或因鲁莽、超速、忽视驾驶及路面情况下发生车祸,导致华裔女子邱雪婷 当场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不少过5年,或不超过10年监禁刑罚、罚款不少过2万令吉或不超过5万令吉,以及吊销驾驶执照5年。
这起夺命车祸是于上周三深夜在蕉赖9英里通往隆市路段发生,一辆载有6名男女的丰田Vios 轿车,疑被另一辆轿车从后猛撞,失控翻覆在大道中央 。
女死者邱雪婷,被强大撞击力抛飞出车外,她为保护甫出生一个月的孩子,将婴孩抱在怀里,最终因头部受重创当场死亡,至于甫出生一个月的女婴则伤势 严重,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