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54岁聋哑韩国籍牧师继两周前被控非礼两名聋哑男教友后,今再被控在20年前非礼另一名聋哑男教友。
根据控状,被告泽忠云(译音)被控于2000年在牛汝莪一间房屋内,非礼一名现年40岁的华裔男子,即触摸下体、拥抱、亲吻脸颊及嘴唇,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不超过10年监禁、或者罚款、或者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被告否认罪名后,推事庭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两名本地担保人及每月返回北赖警局报到为保释条件,保外候审。
原本该案主控官基于没有国际手语翻译员在场,无法向被告宣读控状,因此,向法庭表示不建议被告获保释。
不过,被告律师沙姆甘卡尼森向推事罗丝妮解释,被告在北海法庭也碰上同样问题,惟却获得保释。
沙姆甘卡尼森在庭上说,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是允许被告保释的条文,加上被告在北海法庭获保释后,今日也准时现身槟推事庭面控。
“除此之外,被告也是一名牧师,在槟城居住已长达25年,每个月拥有3000令吉固定津贴及住处。”
因此,他希望推事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其他附加条件,允许保释外出。
罗丝妮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金、两名本地担保人及每月29日返回北赖警局报到及不允许骚乱受害者为保释条件,进行保释。
她也将该案展至明年2月9日。
6受害者指控
随后,沙姆甘卡尼森告诉媒体,据了解有6名受害者指遭被告非礼,目前被告已面对其中3项控告,剩下的案件仍在调查。
此外,他说,来自韩国的被告已婚,并育有两名孩子,目前家人都居住在韩国。
据了解,被告是在1988年受聋哑协会创始人邀约,来到大马成为牧师。
根据武吉安曼刑事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胡兹尔早前所发的文告,警方是从今年11月12日起接连接获6名受害者投报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展开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