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7日讯)灵市一间夜店无视禁令,在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实行期间仍开门营业,最终遭接获情报的警员上门取缔,17名酒客当场各被开出1000令吉罚单。
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聂依查尼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警方是在周六晚上11时,根据情报到双威镇PJU 7/3路的一家夜店进行取缔,并发现店内竟然有17人,当中包括13名男子及4名女子。
他说,该夜店没有向有关单位申请营业执照和烈酒销售执照,因此属于违法营业;警方也在现场充公13瓶不同牌子的烈酒,以及音响器材。
此外,聂依查尼表示,警方现援引1998年娱乐及娱乐场所法令第6(1)条文、1976年消费税法第76条文,以及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第3和11(1)条文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