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6日讯)环境局表示,雀巢制造(大马)有限公司承认两项排放含量超标的工业废水控罪,在地庭被判罚款9万令吉。
作为本案的接传票人,该公司在法庭宣读两项指控后认罪。“根据控方提呈的证据,莎阿南地庭宣判接传票人罚款9万令吉。”
雪兰莪环境局总监诺林嘉法是在今日发文告表示,该违反《2009年环境素质条例(工业废水)》所拟定的标准的罪名成立。
根据第一项控状,这家公司被控排放5种含量超标的工业废水至内陆水域,这种废水份额生化需氧量(BOD5)含量、悬浮固体含量、铁含量、油脂含量,以及颜色含量超标。
该公司因此抵触2009年环境素质条例(工业废水)》的第11(1)(b)条文,并可在同个法令下的第32条文下判刑。
根据第二项控状,该公司被控排放含量超标的化学需氧量(COD)至内陆水域。
雀巢公司被控于去年5月21日在莎阿南的工厂犯下上述两项罪行。
一旦上述两项控罪罪城,最高刑罚为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该公司是在第一项控状下遭罚款5万令吉,第二控状下罚款4万令吉。
诺林嘉法重申,环境局时刻采取坚决的行动,不会对环境罪犯作出妥协。
“大众人士可以拨电至1-800-88-2727的24小时热线服务或发送电子邮件到aduan_k@doe.gov.my或到环境局官网https://eaduan.doe.gov.my,通报任何破坏环境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