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7日讯)印裔妇女英迪拉孩子改教案,基于警方在过去79个月内不曾向法庭及原诉人英德拉提呈任何缉拿其前夫及搜寻找其小女儿行动的书面陈述,因此,怡保高庭法官普宾星今日谕令警方从即日起3周内,提呈相关详尽的书面陈述。
英德拉今早在代表律师拉杰斯和沙斯比陪同下,到怡保高庭向高庭法官普宾星提出申请,要求厘清2014年5月有30日由怡保高庭发出的监控庭令。
拉杰斯过后向记者表示,该庭令阐明,警方必须定时向法庭和英迪拉本人汇报相关行动的最新进展。
根据庭令,从发出庭令的日期算起,即2014年5月30日,警方必须在每月原首个星期向法庭和英迪拉提呈相关行动的书陈述。
“但是警方没有如此做,至今共欠我们79份书面陈述。”
根据报导,英迪拉与里端在2009年办理离婚手续时,莫哈末礼端被指于同年4月在未经英迪拉同意之下,擅自取走3个孩子报生纸并改信伊斯兰教,从伊斯兰法庭取得单方面庭令与抚养权。
较后,英迪拉入禀怡保民事法庭起诉里端,怡保高庭也在2010年3月裁决孩子抚养权归英迪拉,于2013年7月25日裁决礼端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无效,并在隔年发出庭令,要求警方逮捕带走幼女的礼端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