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在吉打引发锡沃根加感染群的扁担饭业者被商民索偿150万令吉案,高庭今日择定于12月21日接受答辩人提呈抗辩书。
吉打消费者协会代表律师莫哈末祖努今日在高庭对上述案件进行案件管理后指出,他接获答辩人尼扎的律师来信,要求择定一个日期,让对方提呈抗辩书。
“法庭已择定于12月21日接受尼扎的律师提呈抗辩书,若对方当天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我们将会要求法庭追究他不守信用。”
他说,该名扁担饭店主已于11月24日服完监刑。
吉州消费人协会秘书莫哈末尤斯里表示,据那坡居民透露,尼扎最近被居民发现出现在住家,而楼下的扁担饭店尚未营业。
扁担饭业者尼扎莫哈末(57岁)于7月13日从印度锡沃根加返回大马,未听从指示居家隔离14天,反而四处趴趴走,导致吉打州爆发感染群。
尼扎于8月13日被控不遵守居家隔离令而引发锡沃根加感染群,他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5个月监禁及罚款1万2000令吉。
吉打消协代表200名商家和职员,于8月19日入禀高庭起诉尼扎,因违规引发感染群,殃及周边地区居民、商家和雇员生计受损,向其索偿15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