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19日讯)一名巫裔男子持刀强迫弟弟给钱买香烟,还恫言“不要逼我杀了你”,今日被提控上法庭,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监禁2年,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被告旺莫哈末哈尼斯(25岁,商人),来自硝山甘榜布劳。
他是在11月16日恐吓弟弟后,于隔日被警方逮捕,今早被押往江沙地庭面控。
他被控于11月16日下午3时左右,在硝石甘榜布劳一间没有住址的房屋,以一把利刀指著弟弟旺哈斯曼,以向对方索钱买香烟,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况表示明白,并承认有罪,法官罗海达过后宣判如上。
此案主控官为茜迪哈妮达副检察司,她指出,被告拿折刀指向弟弟讨钱买香烟及并恐吓对方,已经触犯刑事恐吓,要求重罚。被告是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任的律师诺丽代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