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19日讯) 一名巫裔男子今日被控使用武力阻止公务员执行任务,以及鲁莽与危险驾驶2项控状,被告否认有罪,并声称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打击,没有能力更新驾照、车险及路税,才躲避警方路检,进而在被追捕时撞伤公众。
被告罗海扎(37岁),来自霹州和丰彼洛第3区,是名沙爹贩,他获法庭批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择定明年1月12日过堂。
首项控状指他于今年11月12日约晚上7时,在江沙公主花园道路上,企图阻碍警务人员执行任务,并驾驶汽车倒退试图撞巡逻车,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53条文(妨碍公务);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2控状指他于今年11月12日约晚上7时,在江沙万浓路1公里处,驾驶的宝腾国产车威胁公众安全,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或危险驾驶);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及不超过1万5000令吉的刑罚。
被告是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任的律师比拉维代为辩护,后者向法官求情时声称疫情导致被告没有生意,失去收入,所以没有能力更新驾照、车险及路税。
她续说,被告已离异,需抚育一名13岁的孩子和年迈母亲,即使要付保释金,也需向朋友筹借,而且,2项控状都发生在同一时间,不应分开提控,以致被告付不保释金,希望法官将降低保释金。
不过,主控官西蒂哈妮达副检察司指被告的举止威胁警务人员及公众,必须分开提控,同时建议法庭将2项控状的保释金制定在9000令吉。
江沙地庭法官罗海达最后允许被告的首控状以3000令吉,以及次项控状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