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0日讯)醉酒印裔男子闯入邻居家杀狗一案今日提控,被告面对两项控状直认不讳,被判监禁12个月。
来自野新进步花园的被告苏拉伊斯(38岁,烧焊工人)今日在野新推事庭面对私闯民宅及杀狗罪行,分别被判监禁4个月及12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开始算起。由于刑罚同时执行,被告仅需监禁12个月。
首控状指被告于11月5日晚上9时30分左右,在进步花园某单位,闯入邻居住家,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4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则指被告于同一日期、时间及地点,使用利器杀死邻居的狗,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28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求情时指出,该狗曾追逐他,导致他从摩哆上摔倒受伤。他本身也饲养狗只,希望法庭判处罚款。
此案由副检察司哈雅顿威达促请法庭考量被告残忍伤害狗只,导致该狗承受长达5小时的痛苦,希望法庭给予严惩。推事苏查娜慕达最终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