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柔州警方今日清晨突击两间作为大耳窿跑腿居住和工作的公寓单位,逮捕7名华裔青年,他们每月领取2500令吉薪水,向借贷者泼漆追债及威胁。
柔佛州警察总部与斯里亚南警区今日清晨7时45分突击该间位于新山百万镇的两间公寓单位,起获非法借贷名片、宣传单、现金、红漆、欠债者身份证影印本、借贷资料及9130令吉现金等。
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及柔州刑事调查主任拿督莫哈末尤索夫今早也前往现场巡查突击行动成果。
阿育甘表示,这也是柔州警方近期逮捕的第三组大耳窿。这次遭逮捕的7名华裔青年,年龄介于21岁至25岁之间,在第一间公寓单位被逮捕的3人皆来自峇株巴辖,第二间公寓单位逮捕的4人则来自永平。
他指出,落网者向警方供出,他们是大耳窿跑腿,每月领取2500令吉薪水。
“据情报指出,这组大耳窿在2019年开始活跃。落网的7人当中,有一人曾有在关丹地区涉及大耳窿案件。”
阿育甘透露,警方今日清晨是在第3座公寓5楼单位逮捕3名华裔男子,起获借贷资料、红漆、假车牌、新加坡电话号码卡及9130令吉现金。警方随后在第7座公寓逮捕4名华裔男子,起获银行存折,电话卡、账本及红漆等。
他指出,这组大耳窿是在2019年开始非法放贷,每次借贷金额从500令吉至1万令吉,放贷利息介于10%至20%。
阿育甘表示,在过去三个月,警方共开档调查54宗案件,其中34宗为泼漆案件,20宗案件为大耳窿纵火案,纵火案造成53万7000令吉的财物损失。
“从今年1月至11月3日,柔州警方已逮捕49名大耳窿及跑腿,共有27名大耳窿集团成员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下被捕。”
他相信,还有许多大耳窿仍继续活跃,警方也会继续采取逮捕行动。
“警方将援引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第427条文(蓄意恐吓)及第435条文(蓄意纵火)、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调查大耳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