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不法之徒利用社交媒体兜售裸照影片,警方将就此展开行动,追查买卖方的身份!
不法之徒是在近期,利用面书、Twitter及Telegram等社媒公开以30至50令吉不等的价格,批售女子裸照及影片,更注明片中人物为大马女学生甚至是网红,以博取关注。
据悉,不法之徒开设多个分身假帐号,于各社媒招揽“生意”,更称能利用电子钱包付款,增加便利性。
对此,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性罪案、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调查组(D11)主任西蒂甘霞助理总监受询时透露,警方向来关注网络色情事件,并将就此展开调查,以鉴明买卖方身份。
她指出,警方亦将在同时,查明受害者身份。
她表示,警方早前所设立的大马互联网儿童犯罪组(MICAC)将持续监督浏览色情网站的人士,而任何在我国散播及买卖含有色情元素照片及影片者,都可在刑事法典第292(收藏色情照片或刊物)条文下被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