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非法博彩集团分走了测字博彩公司(NFO)的大部分生意,导致政府每年损失逾30亿令吉税收。
根据《星报》(The Star)报导,在过去的10年间,非法博彩的运营模式越来越大,且更加的繁复,大大的吞噬了博彩市场。
博彩业消息人士指出,这些非法博彩集团不仅提供了更多的现金奖励,也扩大了玩家的投注额度,并允许玩家通过WhatsApp线上投注。
目前我国共有6个合法博彩公司,即万能(Magnum)、多多博彩(Sports Toto)、大马彩、Special Cashsweep、沙巴88和山打根4D,其中后3个为东马博彩公司。
该消息人士指出,博彩业每年利润超过90亿令吉,每年为我国带来约20亿令吉营业税。
惟,非法博彩活动的规模大概是合法博彩业的1.5倍至2倍,这意味著政府每年损失的税收高达30亿令吉。
常与黑社会有关
他说,博彩业是有些巨大利润的行业,每注都会以70比30的比例分别作为奖池和运营者利润,即每投注1令吉,有70仙将投入奖池,还有30仙则是运营者的利润。
他指出,这些非法博彩活动,经常与黑社会有关,“他们赚得比合法博彩业者多,因为他们不需要缴税(营业税)。”
他说,运营者还会给予旗下非法博彩代理20%至30%的佣金,“全职代理每个月约可赚取3000令吉至1万令吉佣金,取决于他们的位置和赌徒对他们信赖。”
他补充,即使只是在住宅区或是办公室进行小规模活动的代理,也可以赚取500令吉至1500令吉的佣金。
代理被捕获“照应”
此外,若这些代理因从事非法赌博而被捕,也会相关集团的照应,即透过第三方将他们保释出来,或是协助缴交罚款,甚至在锒铛入狱时获得赔偿。
他指出,由于非法博彩活动中存在多层中间人和代理,因此执法部门很难追查到真正的主谋,通常被捕的都是替罪羔羊。
消息人士称,多年来许多落网者仅被罚款了事,因此禁止非法博彩活动的唯一方式,就是对买卖双方处以更高的刑罚。
根据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4A(a)条文,非法博彩代理可被罚款2万至20万令吉,或监禁最多5年,而投注者则可被判监禁最多6个月,罚款最多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源自1951年 小男孩所办抽奖
由测字博彩公司(NFO)运营的4D彩票是在上世纪60年代后期正式面世,当时政府向两家公司颁发了每周办抽奖活动的许可证。
据说,这数字游戏源自于1951年,从吉打一名小男孩以其脚踏车为大奖举办的抽奖活动演变而来。
当时小男孩以1新币售卖了100张写著2位数字的彩票,被抽中数字的赢家可以赢走其脚踏车。
这是2D彩票的起源,之后渐渐演变出3D彩票和4D彩票的玩法,尤其4D彩票一面世就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华人社群中蔚为流行。
据游戏专家指出,4D彩票的中奖机率为万分之一,而普遍上运营著的2D彩票,其中奖机率为1666万6667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