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37岁华裔酒店员工遗失身份证报假案谎称被掠夺,今日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以一个月监禁代替。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陈俊伟(译音)于9月20日晚上8时05分左右,前往百大年路警局报假案,企图利用一名警员的职权进行不正确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槟城地庭聆听检察官读出的控词后认罪,最终地庭法官莫哈茉妮判处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以一个月监禁代替。
37岁华裔酒店员工遗失身份证,因担心被国民登记局罚款,报假案谎称钱包被掠夺,最终被警方揭穿。
他在报案时宣称,于9月20日月傍晚6时30分在乔治市峇鲁巷,被2名不确定种族、骑著不确定车牌号码摩哆的男子掠夺其钱包。经警方调查后,发现该名男子报假案,对方也承认其夹带身份证的钱包留在食店,当他回到该店时,钱包已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