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8日讯)一名43岁理科大学运动与休闲中心行政人员滥用职权,为本身及丈夫拥有的公司谋取私利,面对52项控状,涉贪13万5445令吉90仙,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不认罪,案展至11月4日过堂。
被告祖丽娜于周一早上,身穿黑色马来传统服装及戴著黑色布口罩出庭面控。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期间,在槟城理大运动及休闲中心,为她及丈夫成立的公司TZP Venture Enterprise谋取私利,即为大学校方采购及供应办公室和运动休闲用品,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罪行),与第24(1)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共面对52项控状,反贪会主控官依据年份归类控状,即被告于2013年面对一项控状、2014年3项控状、2016年16控项状及2017年32项控状。
在法庭通译员念完控状后,被告否认所有罪状,要求审讯。
主控官阿兹兰巴斯里要求法官阿莫阿查哈理,将被告保释金定为7万3000令吉。
辩护律师S.玛哈拉为被告在庭上求情时指出,被告育有4名孩子,分别是18岁、12岁、8岁和5岁,长子还在大专就读。
他表示,被告也因上述的罪状被理科大学传召调查,薪资减半,净收入仅1500多令吉,承受心理压力,10月可能被终止职务,44岁丈夫是银行职员,收入只够维持家庭开销而已。
“被告本身患有高血压和贫血,妈妈患有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和膝盖疼痛,需要治疗,哥哥也患有糖尿病,而丈夫同样面对健康问题需要照顾。”
他说,被告没有潜逃,被反贪会传召时主动接受调查,先后两次交保,今天也准时出庭应讯。
法官阿莫阿查哈理批准被告以2万4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其国际护照需交给法庭保管,每个月到附近的反贪会报到一次,并将此案展延至11月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