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7日讯)46岁华裔商人涉及索贿及受贿事件,今早被反贪会控上北海法庭,面对两项控状时不认罪,获法官批准以25万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10月23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曾英良(译音,46岁)),于2019年3月30至2019年3月31日下午5时,在威中马章武莫Vangohh Eminent 酒店向吴春锦(译音)索取15万美元(约62万令吉),协助被武吉安曼警方以《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 法令》(SOSMA)调查的吴钦雄(译音)解决案件。
第二项控状,被告于4月1日下午5时,在威中马章武莫一家烟草公司向吴春锦(译音)索取61万5000令吉贿金,以协助被武吉安曼警方以《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 法令》(SOSMA)调查的吴钦雄(译音)解决案件。
上述2项控状已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于周一在庭上不认罪,主控官拉吉妮向法官莫哈末阿查哈里建议,被告的保释金为30万令吉。
被告辩护律师雷尔指出,被告的公司及私人银行户头已被反贪会冻结,同时以3万令吉从反贪会保释外出。
数辆轿车都被反贪会充公
“被告名下资产包括数辆轿车都被反贪会充公,2名孩子在澳洲留学,需靠友人支援生活费。”
他说,被告本身也相当配合反贪会的调查,同时也没有对证人做出骚扰的行为,因此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额。
他指出,被告之前没有出庭,因被怀疑确诊新冠肺炎,在家自行隔离,同时也拥有医院发出的病假单。
法官莫哈末阿查哈里经考虑后,允准被告以25万令吉保释金,以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每月需向反贪会报到,并择定此案于10月23日过堂。
早前,吉打州反贪会执法员于今年2月19日下午4时左右,逮捕一名39岁的副警监,之后下午6时左右在吉打反贪会办事处逮捕另一名46岁商人,以助查一名拥有拿督斯里衔头的商人,涉嫌以61万5000令吉贿赂一名警阶为助理总监的警官案件。
此案是于去年3月期间发生,涉嫌的警官被指收取一名华裔商人的贿款,作为不对付其抵触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的侄儿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