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涉嫌以棍棒殴打尼泊尔保安员的尼泊尔籍男子,今日被控上法庭后俯首认罪,被判处4个月监禁。
根据控状,现年34岁的被告蓝古巴姆劳涉嫌在7月7日中午12时,于美拉蒂花园的购物中心停车场,以木棍殴打现年26岁的阿斯兰胡仙,造成其受伤,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4(以武器致伤他人)条文。
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处10年监禁和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听闻以国语宣读的罪状后表示明白,并俯首认罪。
承理法官黄彩夏(译音)经考量后,判处被告监禁4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即8月3日当天算起。
这起案件是在7月31日被揭发,面子书专页“Sq Soul7”上载一段时长8分钟的视频,内容为一名身穿蓝色上衣,相信是保安公司主管的男子,在隆市某公寓停车场以木棍殴打一名尼泊尔的保安人员,引起争议。
视频画面也显示,蓝衣男子不断以棍子猛打保安人员的背部、腿部及手部,更刮掌对方,但该名保安人员却没有还手,也没有说任何话;尽管视频拍摄者曾开口要男子停手,但对方却没把话听进去,只是以木棍不停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