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9日讯)释照亮法师被控猥亵佛学班少年案,今天续审,惟因法师供词未准备好,法官谕令展延至9月20日续审。
释照亮法师今日准时现身昔加末法庭,但其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没出现,由代表律师王家乐代为出庭。
由于释照法师的供词还未准备好,法官拉西达谕令第二项控状展延至9月20日、10月4及10月11日续审。
9月20日当天也是此案的过堂日期,由新任法官接手审理此案第一项及第三项的控状。
拉西达法官表示,她即将被调往其他法庭执行任务,但仍然会审理此案第二项控状,所以她谕令释照亮代表律师,必须于9月20日进行案件管理,以确保在10月4日之前,供词顺利交给主控官,否则被告将必须以口头答辩。
此案的主控官为祖拜达副检察司。
昔加末慈光亭佛学班少年性丑闻案,经过一年多冗长的审讯,终于在6月7日,被法庭裁决被告释照亮法师,在性侵儿童罪行,表罪成立,须出庭答辩。
这起佛堂性丑闻是于2019年1月16日被揭发,活跃于大马佛教界的54岁释照亮法师,遭未成年的佛学班学生报警指控涉及猥亵行为,他是在森美兰武吉不兰律一间寺庙遭警方逮捕。
被告曾国宝(俗名为释照亮法师)总共面对3项控状,皆为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笞。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指在2018年3月初,下午3时,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一名15岁少年,因而抵触以上法令。
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指在2019年1月5日,上午10时左右,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一名少年,因而抵触以上法令。
第三项控状,被告被指在2017年8月4日,上午9时许,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15岁少年,被告也被指在同年8月18日,上午9时许,在同样地点猥亵同一名少年,因而抵触以上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