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日讯)霹雳州公共工程局机械工程部门会计助理被控14项伪造文件罪名,涉及申索逾7万令吉,被告全数认罪,被判入狱168个月。
不过,由于刑期同时执行,被告只需入狱12个月及罚款7万令吉。如果无法缴付罚款,每项控状将以入狱1个月代替。
40岁的被告罗斯兰今早被带往怡保反贪污法庭面控,根据控状,他在2014年9月9日至2015年8月7日,身为霹雳州公共工程局机械部会计助理,涉及伪造采购燃油产品的文件,以便向有关部门申索逾7万令吉的采购数额。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71(伪造假文件)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468条文被判刑。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
被告没聘请律师代求请,他在认罪后向法官英德拉求情时表示,他是家庭经济支柱,妻子无工作,3名11岁至17岁的孩子还在求学中,同时他还需照顾年迈的父母,生活重担压在他一人身上。
他也坦承已对本身的行为感到惭愧,希望法官轻判。
此案主控官阿兹米副检察司希望法官在下判前,需考量被告当时在清醒与理智的情况涉案。
他说,虽然被告认罪,但后者在涉案期间的行径,已令政府蒙受逾36万令吉的损失,此外,被告也花完所有申索的款项,无法再追讨。
他希望法官作出适当判决,除了教训被告,也警惕其他公务员。法官最终作出上述判决,被告刑期也从今年8月3日起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