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一名广告公司董事涉嫌使用虚假文件获得总额高达9000万令吉的大马旅游局广告合同,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12项控罪,惟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依布拉欣奥玛(45岁)在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下面对10项控状,并可在刑法第465条文被判刑。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同时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下面对2项控状,并可在反贪会法令第24条文被判刑。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监禁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或贿款的5倍。
被告被指在2019年6月和9月犯下其中7项罪行,并在今年6月犯下另5项罪行。
法庭批准被告以25万令吉和一名拥有大马半岛永久地址的担保人,以及将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保外候审。
被告是沙巴人,他也被谕令每月须到反贪会总部报到,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法官也将此案定于9月1日过堂。
日前反贪会逮捕了这家公司的3名董事,协助调查涉及大马旅游局9000万令吉广告宣传合同的案件。反贪会的初步调查发现,这家公司涉嫌提供假文件和资料,以满足参与合约竞标的资格。
这也意味著,该公司原本不具参与合同竞标的资格,因该公司的财务评估和技术能力并没有达标。但基于该公司涉嫌行贿,进而获得9000万令吉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