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一名男子乔装渔民从振林山运毒至印尼长达8年,日前开渔船出海运毒途中,遭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当场人赃并获,起获3.2公斤总值16万令吉的冰毒。
由于印尼的毒品市值是大马毒品市价的三倍,我国毒枭长期雇用本地人运毒至印尼,他们为了赚取高利润而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柔州总指挥官阿米鲁丁表示,落网的毒驴是38岁男子,企图在本月17日清晨将冰毒运送到印尼尼帕岛,却在当天清晨3时30分,遭正在展开堡垒行动(Op Benteng)的执法人员逮捕。
“当时,嫌犯驾驶的渔船停在丹绒比艾水域3.8海里处,但一般上,渔船是不会到这片深海水域捕鱼,因此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
他说,当执法巡逻艇准备靠近及截停渔船时,嫌犯将船上多个塑料桶丢进海里,并谎称自己是渔民,正在该处撒网捕鱼。
“执法人员将塑料桶打捞上船检查后发现,发现其中一个塑料桶装有3.2公斤的冰毒,当场拆穿谎言,将其逮捕,同时也充公上述冰毒、60马力的渔船和一辆丰田轿车,充公物品总值20万2000令吉。”
阿米鲁丁是今早在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柔州办事处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柔州行动组副主任沙尼法。
他透露,根据初步调查,嫌犯从2012年开始运毒,尿液检验也呈阳性反应。
“每趟运毒可收取15%至20%的利润。每当供货者接获邻国订单,将会致电嫌犯指示送货日期和地点,并预付2000令吉至4000令吉的部分佣金给嫌犯,待交易成功后再支付剩馀佣金给嫌犯。”
“我们将连同警方特别部和肃毒组共同调查这次案件,包括调查供货人、接头人及一切相关线索,也会寻求印尼执法单位协助调查。”
他指出,嫌犯居住在振林山,每当运货时,就会开车至本达斯(pentas)码头乘坐渔船出海假装捕鱼,嫌犯驾驶的渔船并没有渔船执照。
“相信运毒者不止嫌犯一人,我们将会继续执法及追查每艘可疑的渔船。”
当局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名成立,将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和鞭笞不少过15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