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9日讯)65岁巫裔退休公务员被控性侵11岁亲生女儿及17岁继女,被告承认性侵继女罪,但否认性侵亲生女儿罪。
被告仄奥玛敏沙益是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3月18日下午4时30分,在威北打昔汝莪住家单位,与当时10岁7个月的亲生女儿有亲密肢体接触,包括亲吻、吮汲、舔、触摸其女儿胸部,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或鞭苔。无论如何,被告否认性侵女儿的此项罪名。
被告也面对另一项性侵控状,指被告于今年6月10日上午11时,在打昔汝莪住家单位,与17岁的继女发生性关系。两人关系在法律、宗教或习俗是不被允许结婚,抵触刑事法典376B(1)条文(乱伦)。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不少过10年监禁及不超过30年监禁,以及鞭苔刑罚。
在此控状中,被告聘有代表律师安巴出庭。被告针对性侵继女罪表示认罪。
主控官基于被告及受害人的亲属关系,向法庭建议不准被告保外候审,获法官允准。
由于医药及化学报告未出炉,法官将案件展至8月11日过堂。
根据案情,11岁受害者是视障人士。其母亲是发现女儿封闭自己及喃喃自语,带她见特殊学校的训导老师时,受害者才敢说出真相。
受害者母亲回家后,再询问17岁女儿,并揭发丈夫涉嫌性侵两名女儿的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