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7日讯)一名学院讲师涉嫌以伪造文件欺骗学院院长,从中取得逾17万令吉款项,今早在爱极乐第一地庭面对10项控状,惟被告不认罪,并获准以2万令吉保释,案件择定8月7日过堂。
现年39岁的被告莫哈末沙菲宜是在万里望工艺学院工程系担任讲师一职。
控状指出,被告在2014年11月至2018年9月期间,以假文件申办学院活动,包括橄榄球训练活动、国庆日闭幕礼、学院营会等,诱骗院长并从中敛取总额17万5269令吉14仙的款项,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款5倍数额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聆听两名通译员轮流念出所有控状后,在庭内否认有罪。
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法兰欣雪莉副检察司为此案主控官,她基于此案涉及的金额不小,因此建议法庭允准被告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被告必须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每个月到甲州反贪会总部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罗斯里在求情时表示,被告仍须养育3名还在上学的小孩,同时还需照顾患病母亲,被告在调查期间也给予良好的合作,因此恳请法庭减少保释金。
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最终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需交出护照及每个月初到甲州反贪污会总部报到。案件展至上述日期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