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6日讯)涉及欺骗他人购买廉价进口休旅车的巫裔男子,今早被提控到芙蓉地庭时否认罪行,获准以1万令吉担保外出。
34岁被告被控于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10月1日期间,在汝来地区欺骗一名华裔男子邱连益(译音),以廉价价格购买4辆进口休旅车,并不老实地在收取了对方2万5000令吉后失去踪影,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被告今早被提控上芙蓉地庭时,向法官玛蒂涵否认罪行,获准以1万令吉担保外出。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迪卡副检察司。
根据案情,被告以廉价价格出售4辆进口休旅车给受害者时,要求受害者把2万5000令吉汇入其银行户头,之后失去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