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尼日利亚籍女子遭初结识的华裔男友及友人殴打,期间更遭轮奸却不敢指证嫌犯,经过警方一番劝说后才鼓起勇气揭发男友罪行!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斯里玛兹兰发文告表示,一名尼日利亚籍女子(30岁,假发销售员)日前向警方投报,指她于本月4日早上10时许,前往一名初相识的华裔男友位于蕉赖的住宅单位,岂料却在男友家期间,被后者及数名友人殴打。
他说,警方在事发当天接获该名女子的投报后,逮捕3名华裔男子及一名泰籍女子助查,他们年龄介于28至44岁。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调查上述案件,并将4人从6月5日延扣至9日助查。”
他续称,警方原本打算申请二度延扣3名男嫌犯,惟不获法庭批准,3人于6月9日获准保释。至于该名泰籍女嫌犯则因不持有合法入境证件,而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下被调查,被延扣至6月18日。
追缉另外3嫌犯
“事主报案后被指示前往吉隆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同时被扣查3天。”
“起初事主并不愿意透露曾遭男友及其友人轮奸的事实,也不愿到医院接受身体检查。最终于留院扣查3天期间,在警方劝告之下,始作出二度投报,揭发男友及其友人的兽行。”
他说,警方于20日下午重新逮捕一名44岁华裔男子,将其延扣6天至本月26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调查。
“警方目前还在追缉另3名嫌犯的下落。”
玛兹兰指出,事主因不持有合法入境准证而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下被扣留。
“她目前被安置在加影监狱,直至警方完成强奸案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