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新山南警区周三逮捕涉及大耳窿讨债骚扰案的4名男子,起获相信是用来恐吓和威胁借款者和受害者的干案工具。
新山南警区主任莫哈末峇德兹里透露,警方是本月3日下午5时和晚上8时30分,在新山茂奥斯汀住宅区展开两次突击行动,逮捕4名华裔男子。他们年龄介于21岁至40岁。
他说,警方在行动中起获两罐红漆、一罐油漆稀释剂、放贷宣传卡、假车牌、本地轿车和手机等,相信上述工具是用来恐吓和威胁借款者和受害者。
莫哈末峇德兹里今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上述案情。陪同者包括该警区副主任林日辉、商业罪案调查主任阿扎玛因等人。
莫哈末峇德兹里透露,随著上述嫌犯落网,警方成功侦破7宗投报大耳窿骚扰案件。
他说,警方将援引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或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条文展开调查。
“在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为罚款不少过25万令吉,但不超过1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4名落网嫌犯已获准延扣4天,从本月4日延扣至本月7日,以协助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