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警方已完成“少女厕所产女后把女儿抛下楼”案的调查,并把案件提呈给予副检察司,以决定是否提控女婴的生父母。
西南区警区主任安峇拉甘今日指出,警方已于5月19日允许女婴各18岁的生父及生母保释外出,并等待副检察司指示是否采取下一步行动。
此案是于5月13日早上10时,在峇央峇鲁一栋组屋单位发生。
据了解,女婴18岁的母亲在住家厕所产女后,感到恐慌,之后竟将女婴装在袋子,再从4楼阳台把女婴抛下。
女婴被邻居发现时仍有呼吸,第一时间送院抢救。保住性命的女婴,其头壳有裂痕,也伤及了心脏,目前在医院治疗,而情况已趋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