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8日讯) 巫裔男子被控强迫妻子行房、违反自然性行为、非法囚禁及拥有13张色情光碟等7宗罪案本于今日下判,但由于受害者医药报告未出炉,怡保地庭法官择定6月5日下判。
35岁的被告是一名渔夫,他在周二(5日)为涉及的7宗罪被警方押往法庭面控,被告当时俯首认罪,法庭择定今日下判。
此案主控官奈娜都今早向法官诺拉希玛申请,基于受害者的医药报告未出炉,希望法庭展延下判。
诺拉希玛过后当面问站在犯人的栏的被告是否还认罪,被告这时弯下腰鞠躬,表示认罪,法官因此宣布展期下判。
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16日至17日于不同时间,在红土坎甘榜射击场一间住家,在没获妻子同意下将阳具插入妻子的肛门和私处,做出违反自然性行为,数次抵触刑事法典第377A和377CA条文。
他也被控上述日期和相同地点法囚禁妻子、拥有13张色情光碟、在要求行房时致伤妻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40、292(a)和375A条文。
根据刑罚,抵触第377A条文者一旦罪成,监禁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20年及鞭笞;抵触第377CA条文,监禁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30年及鞭笞;抵触第340及342条文,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外,在第292(a)条文,罪成将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抵触第375A条文者,罪成将被监禁最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