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8日讯)华裔石膏板工友17天内两度触犯行动管制令,今日遭判处监禁2周。
这名被告于本月8日首次触犯行管令时。被法庭判罚款1000令吉,岂料他不知悔改,在短短两周后,于本月25日,再次违令,这回换来牢狱之灾。
被告为现年30岁的洪国明(音译),居住在太平甘榜炳隆。
控状指他于本月25日,上午11时45分,骑摩哆从甘榜炳隆前往保阁亚三安全路,触犯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7(1)条文。
被告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向法庭俯首认罪,推事阿丽峇判被告入狱2周。
被告于本月8日曾因无故外出,遭警方逮捕及控上庭,被判罚款1000令吉。
因此,阿丽峇在庭上询问被告为何早前已被罚款,仍然还要外出时,被告宣称他要带孩子去医院看医生。
但在推事进一步询问被告为什么当时没向警方说明及展示医药单时,被告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