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7日讯)退休警员砍伤邻居,今日被押往双溪大年地庭面控时不认罪,法官准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案展6月24日过堂。
根据首控状,被告三达纳达斯(63岁)于今年4月13日晚上8时30分,在双溪大年肯巴斯的一间住屋,使用一把巴冷刀蓄意致伤莫哈末法立,触犯刑事法典第326项条文(严重致伤)。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并可加以鞭笞。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同样时间与地点,向莫哈末法立作出刑事恐吓要杀死他,触犯刑事法典第506项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官罗斯兰允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以聘请辩护律师。法官也基于被告与受害人是邻居而开出附加条件,指示被告不可接触或骚扰受害人,否则将撤回保释。
此案由副检察司胡思娜主控。
案发当时,被告不堪住在隔壁的邻居邻居,即26岁巫裔青年(鸡贩)发出嘈杂声响,便走到其住家前兴师问罪,双方起争执,造成受害人被砍伤入院治疗。嫌犯过后带著凶器,即一把3尺长的巴冷刀到警局自首,并当场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