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都牙也17日讯)3名华裔男子被控行动管制期间相聚打高尔夫球俯首认罪,不但面对被判监禁3天及罚款1000令吉后果,更被推事当面痛斥不懂体恤前线人员的牺牲!
承审此案的华都牙也推事娜兹拉杜娜特拉下判前,措词严厉表示,被告受过教育及懂得法律,而行管令如今也进入第3阶段,但他们打高球的行为却完全漠视法律,一点都没有怜悯前线人员的付出。
推事过后表示,法庭在听取控辩双方代表的陈词后,并考虑双方的各种因素下,宣判被告各监禁3天,刑期从被捕日算起,另加每人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2个月监禁取代。
推事也指示警方将所充公的高球配备,必须在3人服刑后归还。
华都牙也一高球俱乐部经理及2名男子昨日上午涉嫌在该俱乐部内的高球场打高球,因而违反行管令,当场被警方逮捕后,并于今早9时由警方以警用客货车将他们押往法庭面控。
3人被押往法庭时都戴上口罩,有者更用上衣遮挡脸部,避开媒体的摄影镜头。
被告分别是罗德山(67岁,高球场经理)、陈志坚(58岁,运输经理)及黄日豪(36岁,补习中心老师)(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他们在4月16日,上午11时30分群聚在华都牙也一座高尔夫球场,即疫区内进行运动,因而触犯2020年传染病防范及控制条例(疫区内措施)第6条文,并可在相同条例第11(1)条文下被判。
较早前,3人的代表律师巴温沙玛向法庭求情,希望法庭给予最低罚款的判刑,不要判他们监禁,以避免监狱发生疫情传播及疫情难以控制的情况。
不过主控官诺菲罗斯副检察司则反对,并指目前我国面对无形的“敌人”新冠肺炎,任何人都必须遵守行管令,罚款已无法起阻吓作用,因此,法庭应基于公共利益超出个人利益的考量,判处被告监禁的惩罚。
另外,今早在同一个法庭上,也有一名铁厂员工被控违反行管令,后者认罪,被推事判处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2个月监禁取代。
35岁的莫哈末沙里尔被控于4月16日晚上9时45分,在华都牙也斯里旺沙花园路,从华都牙也迪沙章吉前往斯里旺沙花园的疫区,因而触犯2020年传染病防范及控制条例(疫区内措施)第3(1)条文,并可在相同条例第11(1)条文下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