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24人凌晨时分在甘榜屋旁群聚购买椰浆饭,今日被提控上庭时皆认罪,17人被判进行3个月社会服务,另7名未成年被告获准以1000令吉保外候审,定于6月18日过堂。
来自槟岛西南县的24名被告分别是22名巫裔男子及2名巫裔女子,其中包括售卖椰浆饭的小贩,他们的年龄介于13岁至40岁。
根据控状,24名被告被控于4月5日凌晨2时,在浮罗山背一住家外群聚,触犯2020年预防及控制传染病第3(2)条文,并可在第11(1)条文下被定罪。
24名被告今日被押往槟城推事庭面控时皆认罪,推事诺阿祖今日在槟城推事庭宣判17名已成年的被告,必须进行每日3小时的社会服务,为期3个月。
另外,7名未成年的被告则获允以每人1000令吉保外候审,并定于6月18日过堂。
上述案件的主控官为莫哈末沙菲益副检察司,被告们并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军警于周日凌晨2时在浮罗山背双溪槟榔巡逻时,发现有人群聚在甘榜屋旁购买椰浆饭,并逮捕24人。
此外,在东北县方面,有7人也因违反行动管制令而被控上槟城推事庭,其中一人是53岁的工程师,在行动管制期间到公园跑步而在2020年预防及控制传染病第11(1)条文下被提控。
在北海方面,2名印裔男子、1名印尼籍男子、3名缅甸籍男子及2名华裔男子于上周五至周日,在行动管制期间不听劝而外出,被威北警方逮捕,8人今日被带往北海法庭申请扣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