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日讯)马六甲今日共有35人因违反行动管制令而在州内3个法庭面控,被告皆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00至1000令吉。
爱极乐推事庭共有17人被控、亚罗牙也地庭及野新推事庭则分别有12人及6人被控,被告皆直认不讳。
被告所给予的理由,包括去钓鱼、踢足球、喝酒,甚至去检查抛锚的轿车,另有6人则禁令期间在喷漆厂工作违反行管令。
爱极乐法庭的17名被告年龄介于17岁至50岁之间,其中15人各被罚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3个月取代;另1名年轻罪犯及17岁少年则各被罚500令吉。当中的6名外劳则在缴付罚款后,交由移民厅处理。
他们是在3月28日至31日期间,在中央县多个地点,因为没有合理的理由下,违反行管令而被控。
控方是援引2020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条规(在疫区措施)第3(1)、3(2)及3(4)条规下提控。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1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多于6个月,或两者兼施。
此案副检察司哈雅顿建议法庭给予被告应有的惩罚,推事莫哈末纳兹林针对6名违规工作的被告宣判时指出,本身了解大家需要工作养家,但是政府执行行管令是为了控制疫情,因此必须停工,因此给予最高刑罚,作为借鉴。
至于6人当中,其中1人为17岁少年,仍在求学中,法官则宣判罚款500令吉。
亚罗牙也方面,12名男女因为在禁令期间,结伴外出购物、提款等,今日在亚罗牙也地庭面控时认罪,被判罚款900至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一个月取代。
12名被告包括6名外籍人士。他们被控于3月28日,在亚罗牙也多个地点,结伴购物、外出提款等,因没有合理的理由外出,而抵触2020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条规(在疫区措施)第7(1)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有关案件由副检察司英丹丽雅娜主控,地庭法官为阿末沙扎里。
野新推事庭则有6名巫裔男子被控,分别被判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2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