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被控支持恐怖组织“泰米尔之虎”的民主行动党党员苏烈斯古马,今天申请保释遭高庭驳回。
法官斯奎拉基于这项控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条文(恐怖主义)和2012年国安罪行法令为由,拒绝被告保外。
斯奎拉裁定,国安罪行法相关条文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符合宪法。
“我作出与高庭法官(纳兹兰)在另一宗案件即加迪区州议员沙米纳登案不同的裁决。”
“国安罪行法第13条文是关于绝对禁止涉嫌恐怖主义相关罪行的被告保释,对于被告的控罪是符合宪法的,因而驳回保外申请。”
本案主控官是罗海扎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哈山扎马尼。
苏烈斯古马被控于2019年10月7日下午2时,在武吉阿曼政治部反恐组调查官办公室,使用面子书账号“Rocketsuresh Dap”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终生监禁或监禁30年,或罚款,或充公任何用于犯下该罪行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