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7日讯)一名32岁男子涉嫌在餐馆非礼7岁华裔女童,今早被带到爱极乐地庭面控,惟否认有罪,法庭择定明年1月28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何里于本月24日,早上约10时至10时15分之间,在一间位于峇株安南的马来餐馆,抚摸未成年受害者的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在儿童性罪案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立场模糊且反复,一会认罪一会又否认有罪,最后在法庭通译员的确认下,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
该案主控官莫哈末纳比阿里夫基于该案涉及未成年儿童为由,要求法官不允许被告保外。
法官阿末沙查里最终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并择定明年1月28日过堂。
据了解,女童是到该餐馆领取打包的食物,却惨遭被告非礼,女童向家人倾诉,才揭晓这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