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日讯) 涉嫌向3名妙龄女子伸出魔爪,一名拥拿督头衔的巫裔商人今早在怡保推事庭被控予10项非礼罪名,惟被告否认有罪,获推事允以2万5000令吉及两名亲友担保外出,案订明年1月16日过堂。
此案的被告为莫哈末汉丹(65岁),他今早乘坐警车抵达怡保法庭时神情自若,任由媒体拍照,但在面控后,被押往扣留室期间,则改以使用外套遮挡脸部。
综合控状,被告是在今年7月29日,上午9时45分至下午5时50分期间,于怡保美丹务边的霹雳发展机构(PKNP)大厦的一间企业办公室内,先后对3名年龄皆为20岁的巫裔女子做出非礼行为。
其中包括强吻受害者的额头、颈项及脸颊、抓受害者的手抚摸自己的下体及胡子、强抱、将手伸入受害者的衣领内、抚摸受害者的大腿、触碰受害者的手腕及肩膀,进而抵触刑事法典354(非礼)条文。
一旦罪成, 被告可判最高监禁10年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早在法庭通译员一一读出控状后,否认所有罪行及要求审讯,主控官苏尼荙为此呼吁推事将每项罪名的保释金,定在5000令吉。
辩护律师凯里阿兹瓦则以被告拥有多名小孩,并无潜逃意图,且非常配合警方为由,希望推事能将每项罪名的保释金,定在2000令吉。
推事阿兹琳在聆听双方呈词后,最终允以被告缴付共2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还有在两名亲友的担保下,保外候审,同时护照必须交由法庭保管,案展1月16过堂。
此外,根据怡保警方早前的文告,3名巫裔女子是在今年7月29日,先后前往美丹务边的一间企业应征文员时,遭到面试者施以魔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