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1日讯)因强奸21岁智障继女罪名成立,一名孟加拉籍男子今日遭法庭判处监禁10年及鞭笞10下。
现年41岁的被告瑟甘达阿里,被控于2018年6月13日晚上10时许,在甲市某店面房间内强奸继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
根据案情,在本地工作已有5年的被告,于2017年娶了一名49岁的本地巫裔女子为妻,并与妻子的女儿3人同住在一间店屋租房。
案情指出,被告于去年6月曾数度犯下兽行,甚至在妻子面前强奸继女,尽管女儿向母亲求助,换来的却是母亲的无情。
受害者因不堪被继父数度强奸及长期家暴,最终忍不住向住在登嘉楼的阿姨诉说自己的遭遇,才让这起人神共愤的案件曝光。
被告于去年8月24日面控,整个审讯过程中,控方共传召9名证人,包括受害者母亲及阿姨,辩方包括被告在内则有2名证人供证。
该案主控官为哈雅杜威达优副检察司主控,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
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基于被告无法提出有力证点,宣判被告罪名成立,须坐牢10年及鞭笞10下,刑期从即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