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拖车员江瑞君(译音),谋杀阿马银行创办人胡申阿末纳嘉迪罪名成立的死刑判决。
以拿督耶谷莫哈末桑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也维持江瑞君企图谋杀胡申阿末的55岁妻子锺美娟(译音)罪成,被判入狱18年的刑罚。
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江瑞君就这他两项控状被判罪成的裁决和刑罚,所提出的上诉。
承审此上诉安的另两名法官是拿督扎巴丽雅和拉温德兰。
耶谷指出,摆在江瑞君面前的证据坚不可摧。
“我们认为,他这两项控状被判罪成是安全的裁决。”
较早前,江瑞君的代表律师郑宝德陈词时指出,其当事人的抗辩并未获得承审法官,按照法律进行公平和公正的评估。
副检察司拿督乌马赛夫丁反驳说,高庭法官已全面考量所有由控辩双方所提出的证据。
乌马赛夫丁获副检察司德特丽娜从旁协助。
另外,郑宝德告诉法庭,其当事人被一名监狱官员虐待,耶谷随后要求狱方和控方让江瑞君向警方报案。
江瑞君还可向联邦法院提出最后的上诉。
50岁的江瑞君绰号“四眼仔”,他的案件之前发还高庭重审,并在2017年10月27日被判谋杀75岁的胡申阿末罪成及处以死刑。
他企图谋杀锺美娟的罪名,则被判坐牢18年。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3年7月29日下午1时30分至下午2时之间,在吉隆坡锡兰巷咖啡山观音庙前的停车场犯罪。
2014年9月5日,隆市高庭法官莫哈末阿兹曼宣判犯下谋杀罪的江瑞君死刑,以及企图谋杀罪监禁18年。
2016年12月14日,联邦法院五司撤销他的罪成裁决,以及谕令此案回到高庭并由另一名法官重审,理由是莫哈末阿兹曼可能已经产生偏见,因为他之前已聆听一名被控拥有枪支和子弹的德士司机周祥志(译音),所提出的上诉。
据悉,周祥志在江瑞君开枪干案后,开车将后者接走。
面对两项拥有枪支和实弹控状的周祥志,被地庭宣判罪成及入狱10年,但上诉庭在2015年宣判他无罪。
重审的案件是由时任司法专员阿都卡林(现为高庭法官)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