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 涉嫌贩运4.8公斤大麻被判死刑的德士司机上诉得直,周四获联邦法院推翻高庭及上诉庭的裁决,逃过鬼门关。
现年67岁的被告Y苏比安被控于2015年5月4日,在巴生通往万津的路上贩运4.8公斤的大麻,抵触危险毒品法令,在过去的审讯中被判处罪名成立,面对死刑。
被告先后上诉到高庭及上诉庭都被推翻,直到今日联邦法院接纳其以技术性理由提出的论点而上诉得直,在鬼门关徘徊一轮后逃过死劫。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慕为首的五司在下判时指出,此案的审讯过程出现严重的误导。
他表示,初级法庭在案件审讯时,忽略了上诉人的警戒供词,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控方在被告辩护阶段,提供了证人。
承审此案的其他法官包括西马大法官阿查哈莫哈末、东马大法官拿督斯里黄达华、联邦法院法官阿邦哈欣及王南吉(Vernon Ong Lam Keat)
控方在审讯中指被告亲自将藏在车后厢的4.8公斤毒品交给警员,但被告辩护律师阿菲夫汀却表示,根据其当事人的说法,有关毒品是警员自己发现的。
“上诉人的供词被列入警戒供词内,但初级法院法官却没有考量这点。”
律师也说,没有记录在案的证据表明,控方在被告自辩阶段时,提供证人推翻被告的辩词。
“这严重违反了法律的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