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2日讯)一名未满16岁的少女,某夜里在沙滩散步时惨遭7名陌生青少年轮奸。涉及此案的7名青少年今日在古晋地庭过堂,他们皆不认罪。
根据《诗华日报》的报导,此案被告年龄介于15至29岁,其中2人为兄弟关系。他们被控在2019年7月7日,约晚上9时,在伦乐一带某海滩轮奸该15岁少女。
他们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轮奸)。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0年和不超过30年。
被告也获准以1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将在10月15日再过堂。
法庭也谕令这批被告,在保外期间不准以任何方式和受害人联系,以及每个月必须向最邻近的警察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