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涉及贩卖大马卡给外籍人士的一名槟州国民登记局助理主任及另5名本地华裔男子今早被提控上庭,6人皆不获保释,案展至9月18日过堂。
6名被告于周四早上被警方押往槟城地庭1及地庭2面控,相信因被告们是在《2007年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下被提控,因此由多名配枪便衣警员(CID)押上法庭。
首被告槟州国民登记局助理主任莫哈末法依祖(34岁)共面对11项指控。
他于2019年1月至2月在位于槟城安顺路的槟州国民登记局总部,分别伪造名为Ewe Chor Beng的出生纸及身份证,促使贩运移民活动更易进行,触犯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一旦罪成将监禁不少于7年及不超过15年,也会面对不少于5万令吉及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也被控于今年1月1日至31日在上述地点,伪造Ewe Chor Beng的出生纸及身份证;并于4月1日至30日在同样地点,伪造名为Tan Xiu Xiu的出生纸及身份证,而抵触刑事法典466条文(伪造文件),将面对长达7年监禁及罚款的罪刑。
莫哈末法依祖也在《1990年国民登记法令》第25(1)(i)条文下被控,他分别于2018年9月29日、12月27日、2019年1月30日、2月7日及5月3日,在槟州国民登记局总部非法发出大马卡给Yang Xiang Hong、Pheh Jin Leong、Lim Hock Teng、Ewe Chor Beng及Tan Xiu Xiu。
而另外5名被告,即在此案担任仲介的5人,分别是拥有拿督头衔的赖振华(56岁)涉及5项控状、罗展昌(34岁)4项控状、钱冠才(36岁)6项控状、叶清华(43岁)4条控状及华裔穆斯林法依查陈(66岁)2项控状。(人名皆译音)
6被告不允许保外候审
在涉及贩卖大马卡给外籍人士案件中,担任中介的赖振华、罗展昌、钱冠才、叶清华及法依查陈,分别被控于今年1月至2月间在槟城乔治市一带,贩卖名为Ewe Chor Beng的出生纸及身份证,抵触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
此外,赖振华被控于3月1日至31日贩卖该名字的护照,触犯上述法令。罪成者将面对7至15年监禁,罚款5万至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外,赖振华、罗展昌、钱冠才及叶清华分别抵触刑事法典466条文,并与109条文同读。
4人被控于今年1月至30日在槟州国民登记局总部与首被告莫哈末法依祖勾结,伪造Ewe Chor Beng的报生纸及身份证。钱冠才被控于4月1日至30日,在同样地点与莫哈末法依祖勾结,伪造Tan Xiu Xiu的报生纸及身份证。在有关法令下,一旦罪成将面对长达7年监禁及罚款
法官诺莎哈及玛兹迪今日分别在槟城地庭1及地庭2审理此案,两人皆不允许6名被告保外候审,并将此案展延至9月18日下午2时30分及3时过堂。此案副检察司为尤赛尼及阿里尔。
据了解,被告法依查陈及钱冠才是岳父与女婿的关系。
另外,根据警方消息,首被告莫哈末法依祖是此集团的首脑之一。
槟总警长拿督纳仁今日受询时说,警方共逮捕20人助查,今日已提控其中6人至乔治市法庭。
他指警方会继续援引2007年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调查,而槟州反贪会也正针对此案展开调查。
【新闻背景】
一名持合法大马卡的中国籍女子到诗布朗再也移民局办理护照,因不谙国语而引起执勤官员质疑。警方于5月31日接获国民登记局投报,经调查后揭发该局内有官员与伪造身份证的不法集团勾结。
警方于8月19日展开行动,共逮捕20名嫌犯助查,分别是10名华裔男子、5名巫裔男子、1名华裔女子、1名巫裔女子、1名中国籍男子、1名中国籍女子及1名印度籍男子,年龄介于32至70岁。
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是槟州国民登记局官员,警方进一步调查下发现,仲介人是通过该名官员,为欲获得大马护照的外国人非法处理出生纸和身份证。据了解,犯罪集团会接获10万至60万令吉报酬,数额胥视服务对象的要求。
此外,警方也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逮捕数名来自一个政府部门的官员;这些官员分别来自槟城及布城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