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2名本地男子及3名无证件外籍男子因涉嫌非法进行偷渡活动,今早被控上亚罗牙也地庭,法官以该案须交由高庭审理为由,所有被告皆不能获得保释,案件择定9月27日过堂。
2名巫裔被告,即祖基菲利(58岁)及诺伊占(46岁)被控于今年8月6日午夜12时30分,在马日丹那一间住家单位,涉嫌非法偷渡5名印尼籍男子。
两人因而抵触2007年反人口贩卖法令第26A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2名被告在法官面前不认罪,要求审理该案,法官择定案件上述日期过堂。
另3名外籍男被告赫曼(37岁、印尼藉)、阿卓穆辛(34岁、印尼藉)及杰菲里(30岁)则被控今年8月6日凌晨4时30分在彭加兰峇叻某海边,涉嫌非法偷渡2名印尼籍男子。
3名被告因此触犯2007年反人口贩卖法令第26(J)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在该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不超过5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3名被告在法官面前直认不讳,无论如何,法官阿末沙查里基于高庭才能为该案作出裁决,因此不允许被告保释外出,在等候期间需被扣留在监狱,并择定9月27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阿塔娜尧副检察司。而庭外也发生一段小插曲,其中一名被告在被带离法庭时,对在场的媒体呛声,声称自己又不是重罪犯,大声斥责媒体乱拍他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