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两年前乘坐亚航X航班时,遗失行李而拒绝亚航X提议赔偿300美元(约1260令吉)的一名亚航X乘客,把案件带上法庭,向亚航X索赔1万1700令吉的案件被判败诉,起诉人也需缴付1000令吉堂费。
起诉人是曾在第14届大选以独立人士身份上阵槟城彭加兰哥打州议席的58岁商人拉詹德拉,其代表律师是拿督沙里尔;亚航X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则是鲁班古玛。
此案今日是在浮罗山背法庭,由推事诺阿祖音宣判。
根据起诉状,拉詹德拉于去年6月19日,从槟城乘搭亚航X航班至吉隆坡国际机场,再从吉隆坡飞往墨尔本,并托运了10公斤的行李。
起诉人抵达墨尔本发现行李遗失后,已向航空公司投诉及报警。
起诉人指其行李内有一个3000令吉的雷达(RADO)名表、1800令吉的雷朋(Ray-Ban)墨镜、3000令吉的冬装、2000令吉各名牌衣物,以及在澳洲时被迫以1900令吉购买替代衣物,并向亚航索赔1万1700令吉。
亚航X的代表律师鲁班古玛则说,起诉人在购买机票时已同意亚航在处理乘客遗失行李时的索偿条款。
他指亚航X不曾否认起诉人的行李遗失了,并根据条款献议起诉人赔偿金。亚航X也否认在处理起诉人的行李时,是粗心大意的。
鲁班古玛较后在庭外向媒体进一步解释,亚航X网站的条款已阐明,有关索偿是以每公斤20美元(约84令吉)计算。
他指拉詹德拉的行李有10公斤,因此,亚航最初是献议赔偿200美元(840令吉)给拉詹德拉,但被前者拒绝。
“当我们提出300美元的赔偿,即比原本可以索偿的数目更高时,也被起诉人拒绝了。”
他质疑起诉人在法庭指在购买机票时并没看到亚航网站的条款的说法,并指乘客在线上购票时肯定必须先点击“同意”这些条款后才能付款。
起诉人拉詹德拉较后也向媒体表示将针对此案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