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德申19日讯)鲁莽印裔司机酿狮城一家四口枉死案,面对4项控状的被告在改口俯首认罪后,被判入狱5年及罚款4万令吉,刑期从即日算起。
推事西蒂凯丽雅宣判被告每项控状被判入狱5年及罚款1万令吉,惟刑期获同期执行,换言之,被告仅需履行5年的牢狱,并且面对共4万令吉的罚款,驾驶执照则被吊销3年。
55岁被告玛尼(罗里司机)共面对4项控状,他被控于2018年1月3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在芦骨美堡城三岔路口交通灯处,驾驶的罗里猛撞路上一辆马赛地房车、本田休旅车、国产迈薇轿车及一辆摩哆,导致新加坡籍一家4口当场丧命,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安全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4项控状分别是酿成本田休旅车司机兼父亲罗斯里(当时54岁)、3名乘客即母亲麦慕拉(当时51岁)及两名女儿达雅娜(当时18岁)和诺阿玛丽娜(当时21岁)丧命。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2至10年,或罚款最低5000令吉至2万令吉不等,以及驾驶执照被吊销。
玛尼代表律师卡思杜丽指出,被告已对此车祸感到后悔,而且也无法预料意外的发生。
她称,被告收入微薄,而且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事发后也第一时间对死者家属感到抱歉,因此望法庭能够减轻刑罚。
而主控官阿丝维妮副检察司则认为,这是涉及到民众的利益,不应该对被告轻判,必须籍此事警惕社会,以避免悲剧再度发生。
这起严重车祸是于2018年1月3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在芦骨美堡城三叉路口交通灯发生。
当时重型罗里不知何故失控,从斜坡处直撞向反方向车道等候交通灯中的3辆私人轿车及一辆摩哆,酿成4死4伤的惨剧。
遭连环撞的车辆包括马赛地、本田休旅车、国产迈薇及一辆摩哆,其中本田休旅车更被卡在罗里轮胎下,酿成狮城一家四口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