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1日讯)一对巫裔母子出席亲戚的开斋节门户开放,母亲与亲戚在屋内相聚时,却没有留意在屋外嬉戏的2岁儿子,结果儿子于景观鱼池溺水,送院抢救后不治,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调查疏忽的母亲。
这起母亲疏忽照顾导致儿子溺毙事件是于周日(30日)下午约2时45分,发生在硝山的鲁博马坡一间民宅,死者证实是2岁的慕哈末阿齐依凡,死者先是送往江沙医院,尔后转往怡保苏丹后端姑拜浓医院,并于周一凌晨1时不治。
江沙警区主任拉萨里助理总监周一晚上发文告表示,嫌犯(死者母亲,39岁)是一名家庭主妇,来自硝山,周日上午10时携同死者前往位于鲁博马坡的亲戚开斋节门户开放,在期间任由死者在屋外的景观鱼池附近嬉戏。
他指出,根据调查,案发时,除了死者,还有许多孩童在屋外嬉戏,而家长们都在屋内聚会,并没有任何大人在看守孩童,直至下午2时45分,被其中一人亲戚发现死者俯卧在景观鱼池。
他续说,当时现场有一名任职护士的亲戚,迅速为死者进行心肺复苏术,在救护车抵达后立即送往江沙医院,不久后转往怡保苏丹后端姑拜浓医院,周一凌晨1时被医生宣告不治。
他指出,案发的鱼池面积只有4尺乘7尺,深度约2尺,鱼池周围并没有围篱,而鱼池距离屋子的大门约4公尺。
他表示,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父母及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对死者的母亲作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