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4人因拥有及出售没有获得认证的安卓电视盒及影音传输器(AV Sender)而被控上法庭,并被罚款合共7万令吉。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执法组主任拿督莫哈末沙菲益指出,上述4人是在2000年通讯及多媒体条规下被控。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在第一宗案件,接传票人陈加胜作为Media Home Enterprise的业主,被控拥有146部没有获得认证的安卓电视盒,并有意出售之。
“接传票人已认罪,法庭宣判罚款4万令吉。”
他指出,在第二宗案件,王福洋、陈金夏和欧智福作为MSB科技(马)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被控出售7部不遵守标准、没有获得认证,以及贴上违法认证标签的影音传输器。
这3名接传票人认罪,法庭宣判罚款3万令吉,以及所有证物交由通讯委会销毁。
另外,莫哈末沙菲益说,通讯委会将继续展开行动,以打击国内使用未获认证通讯器材的问题。
“公众也受促只购买附上通讯委会标签的通讯器材,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以及避免给其他通讯服务带来干扰。”
为确保所使用的通讯器材属于合法及获得认证,消费者可使用应用程序Check Your Label或浏览网站https://ecomm.sirim.my,检查该通讯器材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