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一名男子今日在地庭改口承认两项在面子书,侮辱伊斯兰教先知和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的控状。
28岁的丹尼安东尼是在案件重新过堂时,通译员再度念出控状后,改口认罪。
法官埃德温择定于7月17日下判。
首控状指出,丹尼于今年1月9日凌晨1时21分,使用账号“Danny A'antonio Jr”,上传一笔侮辱伊斯兰教先知的内容,此举可能引发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的不和谐气氛,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98A(1)(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
次控状指出,被告在同一地点和时间,对哈迪阿旺做出同一罪行,抵触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坐牢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
这两笔内容随后于今年3月4日早上10时,在吉隆坡KPJ大厦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局网络及多媒体刑事调查组办公室获阅读。
较早前,主控官阿斯雅拉夫副检察司要求法庭从重量刑,因为被告所犯是严重罪行,已破坏国家和谐。
“被告已通过使用粗俗字句和明目张胆侮辱回教和回教先知的方式,犯下严重罪行。
“被告所使用的字句含挑衅意味,尤其是指向回教徒,引起社会不悦。”
丹尼的辩护律师拉治苏利安要求其当事人的坐牢刑期由逮捕日算起,以及同期执行,因为被告是家中的唯一支柱。
“我的当事人已对他所犯下的罪行,感到忏悔与觉悟,我的当事人也向法庭道歉。”